May 15, 2008

小手和小腳



我很喜歡握著凱凱的小手和小腳,每當我握著他的小手的時候,總讓我覺得生命的奇妙和偉大,而且也讓我深覺責任重大。這十多年來在教會學習了很多,尤其是教導孩子的部分。加入教會12年,其中有7-8年的時間在兒童會裏學習,從最初的托兒班(1歲半到3歲),到陽光班(3-4歲),選正義班(5-8歲),到勇士班(9-12)歲的教師,到兒童會的會長,都是在幫準備我自己將來有孩子時,應該如何教導他們,以及培養我對孩子們的愛及耐心。

記得我在教會的第一個事工就是托兒班的教師,當時我剛剛加入教會,才20歲,除了我弟之外,沒什麼跟小朋友相處的經驗,我那時跟我媽說:

"怎麼會要我當托兒班教師呢?我一點經驗都沒有,也不知道怎麼做!" 那時的我不怎麼喜歡小孩,因為我沒什麼耐心。

媽媽回答我說:
" 天父知道你需要學習耐心和愛心阿,所以要你去學習。"

就這樣,在兒童會待了下來,幾年下來,我不但與孩子們相處極好,甚至有一些及頑劣的小朋友們,在我面前也都表現良好,也和我很親密。這段期間,我不但學習到耐心和愛心,也學習到如何與孩子相處之道---關心和愛。

其實孩子們是很簡單,很單純的,他們也很敏感,知道哪些人真正關心他們。所以在經文上說能承受天國的人正是他們。他們只是很單純的將他們的想法表現出來,而不加以任何修飾。他們也很聰明,其實都聽的懂大人們說的話。

在搬來德州之後的第一份工作便是---當褓母。當時有朋友質疑的問我說:
"當褓母?你真的行嗎?"

其實如果是以前的我,當然不行。但是她們不知道的是我在教會這些年來的經驗讓我對自己很有信心,我相信我能讓我的雇主們放心的把他們的孩子交給我照顧和教導。是的,我不只照顧他們,我也教導他們。教導他們禮節,說話,表達自己的方式,規範....等等,所有的一切,希望他們能成為好孩子,就像我會如何教導我自己的孩子一樣。

我帶的那個小女孩Kate,我從她7個月開始帶她到2歲半,接近2年的時間,就把她當作我自己的孩子一樣,雖然不是把她教成完美的小孩,但是,她是個有禮貌,勇於表達自己,不亂發脾氣,知道規矩的小孩。我從不把她當成孩子來說話,我把她當大人一樣,跟她講道理,從她是嬰兒起就是這樣。其實,他們都聽的懂得。每次要她吃東西時,如果我一直稱讚她,她就會吃多一點,如果我不太管她,或是生氣的話,她反而不吃。

她的父母總是對我說:
" 因為有你,Kate在同儕之中是比同齡的小朋友聰明有禮貌,懂的更多詞彙,也因你發展出音樂和繪畫的才能,謝謝你的用心,謝謝你幫我教導我的小孩。"

因為這份工作,我和Kate的父母成為好朋友,他們常常對朋友說,我和他們一起養育Kate,如果沒有我,Kate不會成為這樣好的孩子。其實,這些話就是對我最好的鼓勵了,我知道我的教導原則沒有錯,也感謝在教會中的學習,使我知道如何教導孩子,所以現在對凱凱,我很放心,不是因為我很會教小孩,而是我知道我所用的原則是對的,其他的就交給天父吧!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凱凱真的很可愛,
妳也真的把小孩照顧的很好,
我應該以把我家妹妹托妳
幫我把教養成為有禮貌、有氣質的淑女。
我也有自己的部落格了,
有空可以進去幫我衝衝人氣。

http://tw.myblog.yahoo.com/wang-yl

J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