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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7, 2008

基因--真是個神奇的東西

基因---真的很神奇。不但在奕凱的長相上,也在他的習慣上一一出現我和小藍先生的基因。

從奕凱一出生,我們就常常在比較到底是東方人的基因強,還是西方人的基因強。
在外表上,好像是我的東方人的基因佔了優勢,但是一一細數的話,真的很難說。我覺得奕凱像小藍先生多一點。

在外表上,奕凱雖然看起來像東方人,可是其實祇有顏色像而已。他的額頭,嘴唇,下巴,都比較像小藍先生,只有鼻子像我。至於眼睛,不知道像誰,因為他的眼睛很大,我媽說他的眼睛好像"牛眼" ,到底像誰啊?我們兩個的眼睛都不大啊!

奕凱的手和手指和指甲的形狀像我,可是他有一雙像小藍先生的大腳丫和長長的腳趾,婆婆說奕凱的腳趾好像手指頭, 因為他們可以捲屈起來,好像我們在彎曲手指一樣。

說到習慣囉!長相是可以繼承的 ,可是習慣呢?我想也是的。
奕凱睡覺時喜歡把兩手往上抬,放在頭旁邊,那是我的習慣。我只要是仰躺著睡,我的手就是往上抬,放在頭的兩邊。看看下面的照片。


奕凱3星期大

奕凱3個月大

奕凱額頭皮膚可以往上移動,像小藍先生。奕凱個性溫和,也像小藍先生。但是最重要的一點是-----奕凱喜歡咬被被!奕凱從出生以來就喜歡被被,當他還是1,2個月大時,只要用被被包著他,他就開始昏昏欲睡。再來到大一點時,睡覺時就開始咬被被了,而且沒有他的被被就睡不著!這個怪孩子到底從哪裏遺傳來這個習慣呢!哈哈哈,原來小藍先生也是這樣的。真是有趣且神奇的遺傳基因。

Oct 30, 2007

Baby Shower


今年初教會的姊妹一連的傳出懷孕的喜訊,所有還沒有小孩的年輕夫妻們都懷孕了,所以也有一連串的baby shower要參加。說到baby shower大家可能不是很了解,就讓我來說明一下吧!

美國人是有一套可愛的送禮文化的。不管是慶祝結婚或是生子,他們總喜歡召集一群朋友,為對方辦一個熱熱鬧鬧的送禮派對 (party shower)。專門為準新娘所辦的結婚party 叫做Bridal Shower,慶祝生子的party就叫做baby shower。典型的結婚送禮派對的禮物有哪些呢? 不同於中國人結婚包紅包送禮金的習俗,美國人喜歡送禮物。對他們來說,送禮金或禮卡 (gift card) 雖然容易,卻像是一種不花心思的快速捷徑。為了表達誠意,大部份的人喜歡花時間挑選一些新人們建立家庭後可能會派上用場的東西。一般說來,準新人們會到一些地方去register註冊,去挑選一些自己需要及想要的東西,在寄出喜宴的邀請卡時便會註明在哪些地方register,所以親戚朋友們可以到這些地方去爲他們挑選禮物,這樣就可以避免買一些新人們不需要的東西或是重複買了禮物,比較實際。雖然說我們中國人更實際,乾脆給紅包,可是意義就是不同。

有些只有準新娘的女性友人可以參加的 bridal shower 的禮物就「精彩」許多。為了替這對佳人的洞房花燭夜營造最浪漫的氣氛,很多準新娘的好姐妹喜歡為她們準備各式各樣的性感內衣,拆禮物的同時也經常穿插著許多勁爆和有趣的話題。除了禮物以外,當天現場也會準備一些簡單的餐點和好玩的遊戲。我們結婚時因為不在小藍先生的家鄉,所以並沒有人幫我辦bridal shower,可是當我們結婚半年後搬回德州時,教會的姊妹還是幫我辦了一個bridal shower,但是這次他們就直接給禮卡gift card,我算算也收到有3,4百塊美金呢!

BABY SHOWER

結婚後,接下來的當然可能就是寶寶了。迎接和照顧一個新的生命的花費是相當可觀,尤其是對年輕夫婦來說。為此,很多美國人也會在準媽咪懷孕七、八個月左右,貼心地為準媽媽舉辦送禮派對,以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因為新生寶寶派對是個明顯的「收禮派對」,為免遭人議,準爸媽的家人並不會選擇舉辦這樣的活動,而通常由他們的親戚或朋友舉辦。

因為到場的來賓多半是經驗老到的爸媽,一般都能夠準確地知道準爸媽將來的需要,為他們預備了推車、汽車安全座椅、搖椅、衣服等等的嬰兒用品。有些人別出心裁地用尿布堆成生日蛋糕或奶瓶造型的大型禮包,其間再填塞一些如奶嘴、沐浴精等體積較小的禮物,十分可愛。和 wedding shower 一樣,派對上也會準備有簡單的餐點的好玩的遊戲。時興的遊戲包括猜測玻璃罐裡的嬰兒食品的口味、從事先收集來的來賓嬰兒時期的照片中猜這個貝比是誰,以及準媽咪的肚皮現在有多大等有趣的猜謎活動。

其實不管是 wedding shower 還是 baby shower,我們都可以從中發現一些中西文化之間有趣的差異。西方人講究實際,個性外放,不但大方地公開他們的 wish list,讓親友好友送自己真正需要的東西,也喜歡當場打開禮物,熱情地擁抱對方表示謝意。反觀我們中國人保守矜持,不好意思公然向人家要禮物,結果回家打開禮物後才發現原來收到了好多同樣的東西呢!

我的baby shower是由我的探訪教師幫我辦的,她在事前就先詢問過我所需要的東西,所以她可以告訴其他的姊妹們,我從我上任老闆那裡得到許多東西,但是我們最需要的大樣的東西應該就是娃娃車了,所以我就告訴她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能有娃娃車。你看,我越來越西化了,比起傳統的東方人,我實在很不像是中國人,所以我也很實際的告訴她我需要的東西,免的收到一堆小東西,卻要自己花大錢去買大樣的東西,如果可以有人幫你分擔不是太棒了嗎?

其實我真的很擔心會有多少姊妹來參加我的baby shower,可是我還是充滿信心的希望會有很多人來,畢竟我們在這裡也住了2年,我公公婆婆在這裏住了十幾年,所以看在他們的面子上應該還好吧!我婆婆還為了baby shower訂了許多小蛋糕,上面還有用巧克力製的奶嘴,奶瓶,熊寶寶,小衣服的圖樣呢,超可愛。我的探訪教師真的花了很多心思在舉辦baby shower,佈置的很可愛喔!還自製回禮呢!

我很驚訝的有不少姊妹來參加,我也收到不少禮物,最大的禮物就是7位姊妹合送的娃娃車和車座椅組合了,我沒想到他們真的買了這個我最想要的禮物,真的太感謝教會的姊妹了。其他的禮物有衣服,尿布,書,玩具,毯子(自己做的喔!),外出包包....等等的。可以看看相簿裏,我有放上照片喔!




Aug 22, 2007

不要嘗試著勸告主,卻要從祂手中接受勸告

最近讀了黛西的部落格裏的一篇文章,也讓我想起在多年前上的 "達成高級婚姻" 課程中,我列出我計畫要與之共度永恆的人所必須具備的10項特質:
1. 有靈性
2. 遵守誡命
3. 有責任感
4. 願意服務
5. 愛家
6. 體貼,溫和
7. 尊重
8. 有固定工作
9. 老實
10. 愛小孩

在書中也有提到:" 婚姻的成功依靠找到合適的人,還不如作合適的人來的重要。你吸引到自己身邊的人的特質,主要是靠你是具有何種特質的人而定。" 看看小藍先生,再看看我的條件,其實他是100%符合這些條件的人,有時都有些汗顏不知道我是否符合小藍先生的條件呢!

我很喜歡也很贊成上述的那句話,因此我自己也努力的培養這些美德。加入教會10多年,一直為我未來的婚姻作祈禱,但是卻不是那麼急,一直認為只要我做好我的部分,神會在適當的時間把適當的人帶到我面前。傳教回來後,還是一點跡象都沒有,我媽和我都開始擔心了,但是神所允諾的必不落空,祂還是將小藍先生帶到我的生命中來了。在我們聊到這件事時,才發現,天父自有祂的計畫,而我們不要嘗試著勸告主,卻要從祂手中接受勸告,因為祂已為我們準備了最好的酬賞。

其實早在1997年我就有考慮要去傳教,那時我和我的好朋友Joanne一起去找主教,想聽聽他對我們想去傳教的意見,而主教對Joanne的勸告是:為你未來的婚姻而準備你自己,對我呢,則拿出傳教申請書。但是,那時的我其實很想出國唸書,所以我跟天父商量,可不可以去唸完書之後再去傳教,所以我打消了去傳教的念頭,而開始工作努力存錢準備出國唸書。幾年下來,某一天我突然發現毫無件數,既沒有完成出國唸書的心願,也沒有做到我該做的事,只是,在浪費時間而已。所以,我開始問我自己:我還要這樣毫無目標的生活下去嗎?還是,想想天父要我做什麼?其實,這幾年來,那時,想傳教的念頭又再度回到我的心裏,而我知道這是我目前該做的事。

但是,我還是希望天父給我一個明確的回答,所以,我天天為這事做祈禱。在2001年的8月,我和幾位支會的好朋友一同到韓國去參加他們3年一度的單成大會,在那次大會中,我得到我所需要的答案,所以從韓國回來後,我便開始為傳教作準備,但是1個月後卻發生了令世界震驚的大事---911,也令我再次卻歩。我不知道為什麼,但是,我有預感我會到美國去傳教,所以當911發生時,我又開始懷疑這真的是適當的時機去傳教嗎?但是,我不想在一直拖延下去,所以,我再次祈求天父給我一個非常明確,讓我絕對無法否認的答案,讓我知道神要我去傳教,而這次之後我不會在要求了。

1星期後,我收到了教會的雜誌---利阿賀拿,通常我不會是第一個去翻閱的人,但是,那天我看到那個放在桌上的信封,我卻有股衝動去立刻打開它,當我拿出雜誌的那一剎那,我恍如當頭棒喝,我似乎可以聽到天父說:" 夠明確了吧?別再問了!" 因為,雜誌的封面便是2位傳教士在路上傳播福音!而整本雜誌中有70%都在談有關傳教的事,從開始面談到收到召喚書的過程,也解答了我心中許多的疑惑。我知道,這是我要的絕對無法否認的答案,於是,我不再抗拒,在1個月內我寄出了我的傳教申請。

這又為何跟小藍先生有關呢?為何我等了4年才去傳教?在寄出我的申請書後,我等到2002年的2月才到MTC去報到,而我可以開始服務的日期是2001年的11月。其實這一切都是天父安排好的,為了遇見我的小藍先生。如果我不接受天父的勸告,我不會遇到小藍先生,如果我沒去傳教,這個祝福就不會臨到我。當4年過後,我發現我試圖說服天父去做我想要做的事,而把祂想要我做的事延遲了,結果是一事無成,到頭來,還是去做天父要我做的事,所以我說經文裏說的對:
我們不要嘗試著勸告主,卻要從祂手中接受勸告,因為祂已為我們準備了最好的酬賞

遠距離戀愛

我和小藍先生是標準的遠距離戀愛,之前有說到我們是在2002年認識的,但是後來各自到傳教地點後的我們,在2年間只通了6封信,那時的我們只是很單純的朋友。

我在2003年8月結束傳教從美國回到台灣,他則在2004年的2月從阿根廷回到德州。

在某一次的機緣中,我們突然在MSN上碰頭了,於是開始了我們的MSN對話,剛開始就一星期聊個1,2次,到天天都講,最後是1天講7,8個小時,很厲害吧!下班後就開始講到三更半夜。後來,他問我的電話,問我可不可以打電話來台灣給我,我才開始有點不同的感覺了。

他打電話來給我的那一天,剛好是我們在2年前最後一次見面的那天。其實我很緊張,因為回到台灣後便很少有機會用英文,所以我覺得我的英文都退步了,怕講英文會 "不輪轉" ,而且其實我不太記得他的樣子和聲音了,但是小藍先生打來的第二句話就是:

" 你的聲音一點都沒變。"

我很驚訝的問他:" 你怎麼記得呢?"

小藍先生只回我一句:" 我記得很多事!"

當然,我們聊的很盡興,還約好下次打電話的時間。我們彼此心照不宣的知道對方的心意,但是,都沒有明說,因為對未來其實很不抱著希望,我在台灣,他在美國,要怎麼談戀愛呢?

在講了2個多月的MSN後,有一個機會讓我到美國去工作,在慎重考慮之下,我決定到美國去,我想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小藍先生吧!那時想如果到美國去了,雖然在不同的州,但是至少在同一塊土地上,比較有機會見到彼此,也想試試到底我們有沒有機會繼續發展下去。其實,我為了這件事祈禱了很久,我祈求天父讓我的Mr. Right出現,而在我為這事祈禱後的不久,就是小藍先生問我的電話,打電話來給我的時候。雖然那時我也有其他的機會,但是經由祈禱,我知道他們都不是對的人。雖然我不知道小藍先生是不是對的人,可是我願意給我自己一個機會去證明,如果不是,那也沒有任何損失啊!

到了美國之後,因為在不同州,所以小藍先生便開始天天打電話給我,不過直到我的生日的那一天,他請花店送來一打長梗紅玫瑰後,他才向我表白,之後我們之間只靠MSN和電話來維持我們的感情。聽起來好像很不可思議,如何不天天見面還是能維持感情呢?其實,我們倆都覺得那其實比我們天天見面要來的好,因為我們無法見面,所以彼此間便沒有肉體間的吸引力,也不是喜歡對方的皮相,而是真心的喜歡彼此的個性來的。

我們每天平均講4-5個小時的電話,哪來這麼多話可以講呢?我們雖然認識一段時間了,但是,並不了解彼此,於是,我向他提出 "每天每人問3個問題" 的提議,藉此來了解對方,也讓我們有話題可聊。就這樣,我們藉由每天的3個問題來深入的了解對方,我們無所不談,從喜歡的食物到吵架如何解決,只要我們想知道的就來討論。後來要結婚了,才發現對我們好處多多,因為該討論的在那時都討論過了。也因為如此,後來真正見面後,我們覺得已經認識對方一輩子了,一點也沒有陌生感。

Aug 2, 2007

無所不能的廚娘

自從來到美國生活後,我的廚藝大大的增進了,還有養成一個在台灣絕對不會有的習慣---打包吃剩的食物回家吃。

很驚訝吧!打死我也沒認為我會有這麼一天。尤其在我家一向奉行的信條下長大---吃不完就不要吃嘛!幹麻虐待自己,我還從來沒有從餐廳打包東西回家的經驗呢!(吃喜酒的辦桌不算)。

我第一次來美國時,朋友請我出去吃飯,那是我第一次看人打包吃剩的食物回家,我覺得很不可思議,因為並不是剩下很多,但是當我來到這邊生活後,我總算了解原因了,因為在美國出去外面吃是下死人的貴!!!吃一個麥當勞餐是5-6塊美金,折合台幣是快200元耶!更別說去餐廳了,隨便2個人就要30-50塊美金,哪像在台灣,吃吃小吃,或是套餐,只要50-200元就可以到外面吃。所以啦,吃不完的當然就要包回家去當成下一餐啦,不然可是浪費的不得了耶,還有,當然這裡的餐份量都很大,通常可以當2餐吃的。

因此,窮學生的小藍先生和我,當然就不可能常常在外面吃啦!而我又吃不慣小藍先生的家鄉菜,因此,負責掌廚的我就要學習變化食物,或是學習新的菜色,總不能把會的幾道菜一直重複的煮吧!雖然剛開始是這樣的,後來開始越吃越膩,只好開發新菜色。剛開始,常常打越洋電話問媽媽要怎麼煮這個,要怎麼煮這個,後來,想吃某到菜時就直接到網路上去查食譜,看看別人怎麼做。感謝網路的發達,也感謝喜歡寫網誌的各位同胞們,不管在何處,我都可以找到許多食譜,以及許多人的分享。部落格真是個好東西啊!

從此,我變成了無所不能的廚娘。說真的,我覺得我對做菜還真的有些天份耶!應該是我媽媽給我的好遺傳,沒道理她那麼會煮菜,我卻一竅不通吧!所以呢,人都是有潛力的,到了需要用的時候,總是會把潛能發揮出來的。我在過年時還可以辦桌請客呢!了不起吧!連我媽都很驚訝,在台灣從不下廚的我竟然也可以變"大廚"喔!

給大家看看我煮的菜,很多我都沒有拍照下來,希望下次會記得。

Jun 27, 2007

驚魂記

在拿到綠卡前的我,其實很可憐,不太能到處亂跑,因為我是"沒有身分的人"。這不是說我是非法移民或入境,是因為我的簽證過期了,雖然已經在辦理移民手續,但是在拿到綠卡前,我什麼證明也沒有,所以是"沒有身分的人",沒有社會安全號碼(就像我們的身分證字號),就沒有你這個人的存在。如果在此時被邊境警察抓了,那可就麻煩了,而El Paso又是邊境城市,所以邊境警察很多,所以我們都不太出遠門,減少麻煩。


但是,讓我記起唯一的一次,我公公想帶我們到鄰州New Mexico一個叫White Sand的地方看看,那裡離我們大概只有40分鐘左右的車程,我們想應該OK吧!就出門了。那時我的簽證已過期,還沒拿到綠卡,可是我有工作證(可以合法在美國居留工作的卡)。一路上開開心心的我們,卻忘了那裡有一個哨站,因為那裡有太空總署的一個小研究區,每輛要經過的車輛都要經過盤問。等我們看到那哨站時,已經被攔了下來。警察問:" 都是美國人嗎?",我說:" 我不是",所以他就要我拿證件出來,我一時沒想到簽證已過期,所以就把護照給了他。他拿著護照就進去辦公室查詢,經過了20分鐘,他回來了,還帶著2個武裝警察回來。他又問:" 小姐,你的簽證已過期了!",我接著趕快說:" 我知道,但是我有工作證!" 之後趕緊把我的工作證拿給他。他接了過來,又回到辦公室去,在接下來的10分鐘我們談笑風生,一點也不害怕會怎樣,因為我是合法的,所以不怕。警察先生回來了,對我說:

" 小姐,下次麻煩你把護照和工作證一起交給我們,這樣才不會照成誤會,尤其你是中國來的!"

" 什麼中國來的,我不是阿,我是台灣來的 !"

警察先生說:" 可是你的護照是 Republic of China 阿,那不是中國來的?"

天大的寃望阿!我趕快跟他解釋中國是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台灣是 Republic of China。看他一臉疑惑的樣子,還是不解,但是還是讓我走了。但是這真的是很令外國人費解的疑問,如果護照上直接寫Taiwan不是清楚多了嗎?也不會照成誤解了。

Jun 26, 2007

El Paso, Texas是啥地方阿?

終於來到 El Paso, Texas了,是個怎麼樣的地方呢?

這里,就像來到另一個國家一樣,與其說我在美國,還不如說我在墨西哥!我們離默西哥只有15分鐘的車程,只要跨越過一道陸橋就到了墨西哥,這城市里75%都是墨西哥人及其後代,很多人甚至不會說英文,只會說西班牙文,很有趣吧!因此,大部分的工作都要求要會說雙語(英語和西班牙語),於是,我在這裡變無用武之地了。

幸好,我婆婆在我們回來之前幫我找到了一個工作--當保姆!哈哈哈,沒人想的到我會去當保姆吧!不過,在教會那麼多年來,我再兒童會待的時間也很長了,多多少少也該學到一些東西吧。而且我很愛小孩,所以就決定去面試了。


Melissa和Jared帶著他們的baby Kate(6個月)來我婆婆家面試我,她們不是教友,可是想要找教友幫他們帶小孩,因為他們也知道教友的品行很好。問了一些問題後,他們告訴我他們還有幾位要面試的,大約2-3星期後會通知我。之後,當然,我得到那個工作。他們也一直對我很好,也pay我很優渥的薪水。他們的事容我日後再多說一些吧!


我的公公和婆婆是很有趣的一對夫妻,很難想像他們是一對, 因為他們是完全不同的人,個性和喜歡的事物也完全不同,不知道是如何湊在一起的,連小藍先生也經常問這個問題呢!我婆婆是很感性的人,喜歡看書,個性溫和正面,我公公是很理性的人,喜歡戶外活動,個性專制。回到這裡後發現我公公有一樣特殊的興趣----賽車!他已經60歲了呢!當然不是像一級方程式那樣的賽車,叫Legend,是很可愛的車子喔!每年夏天一到,他最重要的活動就是每星期五,六的賽車,我們也去看了幾次,很有趣喔!

Jun 20, 2007

奇蹟

自從有了這個部落格之後,其實一直很懶的去update文章,因為每天汲汲於生活,實在沒有多餘的時間來寫文章。現在終於閒了,所以開始回溯過去的點點滴滴,希望我的家人和朋友們都能藉由這個部落格來知道我在美國的生活。

在結婚1星期後,我們搬到North Dakota去我阿姨的餐廳工作,打算先存一點錢,在回來唸書。但是在開車北上的時後,我們發生了嚴重的車禍,車子在高速公路上翻滾了4圈半之後降落在車頂,整輛車全毀,但是奇蹟式的是--我們倆只有一些小擦傷,並無大礙,但是驚嚇過度的我們,整晚也睡不著,2個人緊緊的抱在一起發抖。感謝天父保護我們,讓我們安然無恙,雖然損失了車子,但是我們還活著好好的,那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嗎?
放上一些當時車子的照片,所以大家可以清楚當時真的是個奇蹟。

Aug 14, 2006

第一次相遇

Caroline與小藍先生第一次的相遇很不同,很不同。

我們是在美國鹽湖城的傳教士訓練中心認識的。當時,我們都是正在訓練中心接受訓練的傳教士。我在學英文,他在學西班牙文。

其實,根本沒可能見面的我們,就因為一堂課的老師的要求下,莫名其妙的見面了。

我的班級有10個來自8個不同國家的人。當時,我的老師要球我們來到洗衣室---通常傳教士一天休息的那一天都會待在那裡洗衣服,寫信,跟朋友聊天--找一位美國人練習英文。而我的小藍先生--就是那個人。

但是,當時並沒有當場迸出火花,或是一見鍾情這回事,只是認識了一個朋友罷了。大概是我這個人太實際了吧!哈哈,那種事是不會發生在我身上的。

而接下來的2年,我們也只寫了6封信給對方。然而,接下來的1年才是事情有大大進展的時候。其實還有點小烏龍呢!在2004年他從阿根廷回來後,我們突然在MSN上碰頭了,當然,我們開始在MSN上聊天,從1星期1次到3天1次,到天天都講,最後是1天講7,8個小時,很厲害吧!下班後就開始講到三更半夜,都不知道我這麼有潛力,這麼會講。

1個月後,他從美國打電話給我,我們聊的很愉快。就這樣從台灣講到美國,講了5個月,在7月我們再一次見面後,他就向我求婚了。就這樣開始了與小藍先生的生活。